业主(使用人)搬入/搬出物品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小区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管理,保障业主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一、业主(使用人)搬入/搬出大宗、大件物品时,要到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填写物品搬入/搬出登记表(见附表1)。二、业主(使用人)若将物品搬出社区,需提前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手续,确定电梯使用时间,由物业管理处签署放行意见。三、业主(使用人)搬出社区前三日到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结清有关费用,物业管理处签署意见后方可放行。四、业主(使用人)搬运物品时,请勿将物品堆放于过道、走廊、电梯间等公共部位,以免影响他人。五、搬运物品的车辆严禁停于消防通道上,请听从社区保安员的指挥。六、搬运物品过程中,必须小心爱护公共财产设施,防止磕碰损坏,否则照价赔偿。七、搬运物品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环境卫生,无大声喧哗等其他不文明行为,以免影响社区的整洁和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八、为配合辖区派出所和居委会的工作,对人口进行登记控制,业主(使用人)搬入/搬出的登记内容可供辖区派出所或居委会在必要时参考。附1:物品搬入/搬出登记表千鹤家园物业管理处2013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