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系列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系列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第一册 管理行为第一册 管理行为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一六年十二月 粤交基函20163432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高速公路 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管理行为)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公路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 利局,省公路局,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造价管理站,省 交通集团有限
2、公司,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为推进我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工程施 工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厅组织编制了广 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指南由管理行为、安 全技术和班组建设三册组成。现将第一册 管理行为 (以下简 称 管 理 行 为 指 南 ) 予 以 发 布 ( 相 关 文 本 请 登 录 邮 箱 下载,登录密码:jjglc88888888),并提出 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2 一、管理行为指南适用于我省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工 程施工安全管理,大修和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对于本管理行 为指南未涵盖的内容,应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3、二、管理行为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管 理中试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请及时反馈厅基 建管理处或省交通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以便修订时研用。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符兵,电话:020-83730640 省交通集团公司,刘琦,电话:020-2900597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 : 交 通 运 输 部 安 全 与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司 , 省 交 通 集 团 下 属 相 关 二 级 企 业 , 广 州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市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 珠 海 交 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佛 山 市 路 桥 建
4、设 有 限 公 司 , 东 莞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惠 州 路 桥 公 司 , 港 珠 澳 大 桥 管 理 局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6 年 12 月 29 日 I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第一册管理行为 编审委员会编审委员会编审委员会编审委员会 主 任 委 员主 任 委 员主 任 委 员主 任 委 员: : : : 李静 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黄成造曹晓峰 委委委委员:员:员:员:陈明星付伦香刘永忠张家慧王成皿卢正宇
5、 钟华陈振玉张其浪陈子健杨红军司永明 本册编写人员本册编写人员本册编写人员本册编写人员 主主主主编:编:编:编:张家慧刘琦 编编编编写:写:写:写:柴振超陈楚发覃辉鹃黄声优陈新黄乔森 杨红军梁雪森陈思文符兵何斌潘明亮 李键周旭东李磊王雪峰李青峰冯旭 校校校校对:对:对:对:高艳霞房昆黄潜滋 III 前 言前 言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通过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我省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十二五”高速公路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提
6、供了坚实保障,但仍存 在一些单位和人员对于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以及安全教育培训 流于形式、安全标准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当前,我省正在深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交通建设规模总量大,点多面广, 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有力措 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实效,结合现代安 全管理的新思路、新理念,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写了广 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的编写以推行施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施工为抓手,定位于规范我省高速公 路参建单位安全生产
7、管理工作,通过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明晰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基 础,强化基层管理,促进各单位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真正落实“一岗双责”, 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预控、有效防范,构建长效机制。指南由管理行为、安全技术、 班组建设三册组成,本册为第一册管理行为(以下简称管理行为指南)。 管理行为指南立足项目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面向基层参建单位,突出重点难 点问题,明确设定了符合实际、可操作、能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标准,着力于构建高 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操性好、务实高效、持续改进的运行机制,通过企业主 体责任的落实来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地生根,从而为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基础支 撑,
8、发挥统领作用。 管理行为指南内容涵盖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 12 个要素,内容上既独立成章,又 相互补充完善,不仅明确了管理责任主体、管理内容和标准,还规范了管理程序,力求实 现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化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系统化。 管理行为指南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广大公路工程建设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主要 起草人员如下:编写大纲由张家慧、刘琦起草;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人员与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培训与文化建设 7.4、安全技术管理 8.6-8.7、安全生产应急 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评价与改进、附录 1.3 由刘琦起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安全 技术管理 8.2-8.
9、3、附录 1.1、附录 2 由柴振超起草。安全技术管理 8.4-8.5、附录 1.2 由 陈楚发起草。安全风险评估与预控、安全生产检查由刘琦、黄声优、何斌、李青峰起草。 安全培训与文化建设 7.1-7.3 由覃辉鹃、潘明亮、李磊起草。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附 录 4 由陈楚发、陈新、李键、王雪峰、冯旭起草。附录 3 由黄乔森、陈楚发、柴振超、周 旭东起草。全文由张家慧、刘琦统稿,由高艳霞、房昆、黄潜滋校对。 IV 管理行为指南适用于我省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大修和其他 工程可参照执行。对于本管理行为指南未涵盖的内容,应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行业 标准执行。由于编制时间仓促,难免存
10、在不足之处,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 题和意见函告厅基建管理处。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邮政编码:510101。 V 目 录 1 总则 目 录 1 总则.1 1 1.1 编写目的.1 1.2 编写依据.1 1.3 适用范围.1 2 安全生产责任2 安全生产责任.2 2 2.1 一般规定.2 2.2 安全生产目标.2 2.3 安全生产管理策划.2 2.4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3 2.5 安全生产责任.4 2.6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8 2.7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9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10 3.1 一般规定.10 3.2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3.3 监
11、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3.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3.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要求.13 3.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要求.13 4 安全风险评估与预控4 安全风险评估与预控.1414 4.1 一般规定.14 4.2 工可、设计阶段.14 4.3 招标阶段.14 4.4 施工准备阶段.15 4.5 施工阶段.16 5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5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1818 5.1 一般规定.18 5.2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18 5.3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18 5.4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19 5.5 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20 VI 6 人员与机械设备安全管理6 人员与机械设
12、备安全管理.2222 6.1 一般规定.22 6.2 施工现场人员标识.22 6.3 施工作业人员管理.22 6.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23 6.5 一般机械设备管理.23 6.6 特种设备管理.23 7 安全培训与文化建设7 安全培训与文化建设.2525 7.1 一般规定.25 7.2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与要求.25 7.3 教育培训要求.29 7.4 安全文化建设.30 8 安全技术管理8 安全技术管理.3131 8.1 一般规定.31 8.2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31 8.3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31 8.4 监理计划、安全监理细则.35 8.5 专控工序安全验收.36
13、8.6 安全技术交底.37 8.7 安全科技与信息化应用.38 9 安全生产检查9 安全生产检查.4040 9.1 一般规定.40 9.2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40 9.3 安全生产检查方法.40 9.4 安全生产检查类型.40 9.5 安全生产检查频率及组织要求.41 9.6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程序.45 9.7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46 9.8 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应用.50 10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10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5151 10.1 一般规定.51 10.2 应急预案.51 10.3 应急演练.52 VII 11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11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5353 11.1 生产安
14、全事故等级.53 11.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53 12 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12 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5555 12.1 一般规定.55 12.2 归档范围及要求.55 13 评价与改进13 评价与改进.6060 13.1 一般规定.60 13.2 评价.60 13.3 奖惩.60 13.4 改进.60 附录 1 安全生产职责分解指引附录 1 安全生产职责分解指引.6262 附录 1.1 建设单位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分解指引.62 附录 1.2 监理单位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分解指引.68 附录 1.3 施工单位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分解指引.73 附录 2 安全生产费用清单附录 2 安全生产
15、费用清单.81 附录 3 专控工序验收表 81 附录 3 专控工序验收表.94 附录 4 内业资料归档用表 94 附录 4 内业资料归档用表.106106 1 1 1 1 1 总则总则总则总则 1.1 编写目的1.1 编写目的 为推进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施工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编制本指南。 1.2 编写依据1.2 编写依据 本指南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施工安全相关文件和标准 规范等编制。 1.3 适用范围1.3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工
16、程施工安全管理,大修和其他工程 可参照执行。 2 2 2 2 2 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 2.1 一般规定2.1 一般规定 2.1.1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超前预控、动态管理、持续改进” 的原则,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2.1.2 工程项目应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施工等单位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工程项 目安全生产委员会,规范、指导、协调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 2.1.3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策划,并
17、以文 件形式发布。 2.1.4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分别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明确其成员及职责,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2.1.5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安全生 产职责、考核标准等内容,并按年度进行考核,实施奖惩。 2.2 安全生产目标2.2 安全生产目标 2.2.1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均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事故类、 管理类指标。 (1)事故类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率、亿元投资事故率、亿元投资死亡率、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等;鼓励设定工程项目“零伤亡”目标。 (2)管理类指标: “平安工地”示范项目、平安工程、
18、品质工程、安全生产科技创新 奖项等。 2.2.2 建设单位应制定并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载明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监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2.2.3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以文件形式发布工程项目(合同段) 安全生产目标。 2.3 安全生产管理策划2.3 安全生产管理策划 2.3.1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监理、施工单位进场前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主 持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策划方案。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策划方案是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内 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工程项目主要安全风险分析、工程
19、项目安全 生产工作的设想与安排等。建设单位编制的策划方案应以文件形式报上一级主管单位批 准,同意后印发监理、施工单位执行。 2.3.2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策划方案和有关文件,明 3 确监理计划中的安全监理内容(见 8.4.2) ,以文件形式报建设单位批准。 2.3.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策划方案,细化施工组织设计 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组织编制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策划方案。方案应包括工程概 况、工程安全生产目标,工程安全风险分析、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工程安全技术控制 要点等。方案应以文件形式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复后抄送建设单位。 2.3.4
20、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策划方案,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相关的专项工作方案,并按年度对本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施奖惩。 2.4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4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4.1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2.4.1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 (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建设单位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参建单位分管 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单位分管安全生 产的负责人兼任。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在开工
21、前成立,由建设单位以文件形式发布。 2.4.2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4.2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建设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由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其他分管负责人担任。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担任,副 主任由安全管理、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其他部门负责人及各部门专、兼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3)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开工前成立,以文件形式发布。 (4)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发生变更时,应以文件形式及时调整。 2.4.3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4.3
22、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监理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分管 安全生产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其他分管负责人担任。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总 监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 (3)监理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开工前成立,以文件形式发布,并报建设单位 备案。备案时应提交机构成员的基本信息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 系电话、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等。 (4)监理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发生变更时,应以文件形
23、式及时调整, 并报建设单位审查。 4 2.4.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4.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 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分管其他业务副经理组成。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副 主任由安全管理、工程技术、设备物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其他部门负责人及各部门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开工前成立,以文件形式发布,并报监理单位 审查,审查时应提交机构成员的基本信息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 系电话、所承
24、担的安全生产责任等,批复后抄送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发生变更时,应以文件形式及时调整, 并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复后抄送建设单位。 2.5 安全生产责任2.5 安全生产责任 2.5.1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2.5.1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建设单位应依法开展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按规定组织总体风险 评估和安全生产检查,推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参建单位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 (2)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热、 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以及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 工
25、程等有关资料。 (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租赁、材料供应、试验检测、 安全服务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 违反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 (5)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 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6)建设单位应依法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工程项目施工招 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当载明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
26、生产条 件、安全生产标准等要求。 (7)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工程项目有关安全施 工措施的相关资料。 (8)建设单位应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合同中约定的 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按规定开展“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工作。 (9)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 理责任。 5 (10)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各分管负责人、 总工程师按年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各分管负责人、总工程师应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应与 各岗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应载明责任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目 标
27、、安全生产职责、奖罚等内容。建设单位应按年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奖惩。 2.5.2 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2.5.2 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勘察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文件进行实地 勘察,针对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有毒有害气体等不良环境或者其他可能引发工程生产 安全事故的情形,还应加以说明并提出防治建议。 (2)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 位及勘察人员对其勘察结论负责。 (3)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 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4)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
28、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文件进行设 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 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加以注明,并提出指导意见;依据设计风险评估结论,对存在极高安全 风险等级的工程部位还应增加专项设计,并组织专家论证。 (6)针对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和特殊结构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 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7)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按合同要求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 服务。 2.5.3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2.5.3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
29、1)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和合同文件进行监理, 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计划和安全监理细则,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 内容和方法等。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加强巡视检查。 (3)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同时审查应急预案、桥梁和隧道等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危险性较大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中需专家论证、审查的,监理单位还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 查的情况。 (4)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 况,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30、查治理情况;还应核查施工单位项目 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许可验收手续。 (5)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未按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指令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6 (6)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 节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 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7)监理单位应当填写安全监理日志和填报监理月报,并由专人负责建立安全监理 台账,及时记录安全专项检查和巡查情况、旁站中涉及的施工
31、安全管理情况、存在安全生 产问题、监理指令及施工单位整改情况等。 (8)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各分管负责人按年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分管 负责人应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应与 各岗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应载明责任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目 标、安全生产职责、奖罚等内容。监理单位应按年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奖惩。 2.5.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2.5.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文件组织施工, 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项目经理依法对
32、项目施 工安全全面负责。 (2)施工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单位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 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确定不同风险等级的安全管理要求, 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区;在风险较高的区域应设置警戒区和风险告知牌。 (5)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起重机械施工区域、拌和 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场所,以及孔洞口、隧道口、 基坑边沿、脚手架边沿、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
33、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 全警示标志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 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防护。 (7)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 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8)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 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9)施工
34、单位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 技术档案,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0)施工单位应当在翻模、滑(爬)模等自升式架设设施、自行设计、组装或改装 的施工挂(吊)篮、移动模架等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或委托具有资质的 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试运行后方可使用。 7 (11)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 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配 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2)施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 防
35、治职业危害等事项,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 标准且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则佩戴、使用。 (13)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4)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 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 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5)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编制专
36、项施工方案, 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6)各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 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7)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 隐患排查登记、治理销号等全过程记录,未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当向从业人员通报,重 大事故隐患还应按规定上报和挂牌治理。 (18)项目实施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 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总承包单 位
37、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19)施工单位应为全部施工作业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施工单位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定期 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 失,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1)施工单位应与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合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并在合同中约 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合作单位应与全部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 承诺书。 (22)施工单位项
38、目经理应按年度与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 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应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应与各岗 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应载明责任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职责、奖罚等内容。施工单位应按年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奖惩。 8 2.6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6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6.1 建设单位2.6.1 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应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按以下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项目的建安投资在 30 亿元及以下时,应配备不少于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建安
39、投资超过 30 亿元时,每增加 20 亿应增配 1 人;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风险因素多、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应根据实际 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配备标准上予以增加(如大型桥梁及海上工程等项目) 。 (3)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招标前配备到位。工 程项目筹建阶段应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前期工作。 (4)建设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安全、路桥、隧道、机械、 化工、地质等专业人员。 (5)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一般应持有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 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应持有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
40、格 证书或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2.6.2 监理单位2.6.2 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应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监办至少应配备 1 名 持证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驻地办至少应配备 1 名持证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范 围内施工合同总额在 30 亿元及以上时,监理单位应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总监 办至少应配备 2 名持证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 (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监理 员应持安全生产培训证书;人员配备应满足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 (3)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应
41、在进场前配备到位,以文件形式报建 设单位审查。审查时应提交人员基本信息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职务、职称、学 历、学位、安全资格证书号)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6.3 施工单位2.6.3 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施工单位应按以下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项目部及专业分包单位:年产值计划在 5000 万元及以下时,应配备不少于 2 名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产值计划超过 5000 万元时,每增加 5000 万元应增配 1 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安全、路桥、隧道、机械、化工、地质、机电等专业人员比例不少于
42、80%; 劳务合作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 30 人及以下时,应配备 1 名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施工作业人员在 3150 人时,应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在 51 人200 人时,应配备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在 201 人及以上时, 每增加 100 人,应增加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予 9 以增加。 班组:班组应配备兼职安全协管员。 (3)施工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和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各人员对应持 B/C 证)
43、或安全工程师证书。劳务合作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 规定接受教育培训,进场前由施工单位考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查。 (4)施工单位(含专业分包、劳务合作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进场前配 备到位,以文件形式报监理单位审查。审查时应提交人员基本信息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安全资格证书号)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监理单 位应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未经审查、 审查未通过或现场核查不一致的人员不得进场。 (5)施工单位应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台账,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台 账。 2.7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2.7
44、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2.7.1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涵盖全 体从业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应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安全职责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分解指引见附录 1。 2.7.2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应熟知自身安全生产职责。 2.7.3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年度安全生 产工作计划,按年度对本单位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并实施奖惩。 2.7.4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公示,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10 3 3 3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
45、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1 一般规定3.1 一般规定 3.1.1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和相关标准、规范性文件,并建立清单,每半年更新。 3.1.2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文件形式印发。 3.2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2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1 建设单位应在招标前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印发建设单位各部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 生产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制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制度、
46、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生 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制度。表 3-1 所示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表 3-1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表 3-1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序号序号制度制度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 考核奖惩制度 应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考核实施及奖惩等内容。 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频次、内容、参会人员、会议决定事项跟踪等内容。 3 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与人 员配备制度 应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人员资
47、质要求等内容。 4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 分级管控制度 应明确风险(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管理与控制、风险告知、重大 危险源管理等内容。 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应明确费用提取、 使用范围、 计量支付方式、 审批流程、 使用监督、 变更、台账记录等内容。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应明确教育培训的职责分工,培训对象、内容、学时、频次、效果 评价、台账记录等内容。 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应明确检查的类别、方式、内容、频次、整改流程、结果应用等内 容。 8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 整改制度 应明确隐患督促整改的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等内容。 9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应明确事故的报告、应急救援、统计分析、内部调
48、查和责任追究等 内容。 10 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 制度 应明确内业资料的归档类别、归档内容、归档责任部门等内容。 11 “平安工地”建设评价 管理制度 应明确“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含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职 责分工、实施步骤、评价标准、结果运用、台账记录等内容。 3.2.2 建设单位应在招标前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标准。标准应明确建设、监理、施 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程序、标准、要求和安全技术相关要求等。标准应印发建 11 设单位各部门,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附件。 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安全生产
49、会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安全生产 费用管理、人员与设备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检查、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安全生产内业资 料管理、 “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安全生产奖惩、施工安全防护和安全技术要点等。 3.3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3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应依据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制定安全 监理制度,印发监理单位各部门及各驻地办、监理合同段,并以文件形式报建设单位审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 生产费用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核查监督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危 险性较大工程监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制度。制度应明确本 单位各阶段安全监理的内容、程序与职责分工等。表 3-2 所示为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的主要内容。 表 3-2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表 3-2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序号序号制度名称制度名称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 考核奖惩制度 应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考核实施及奖惩等内容。 2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