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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地产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_65页.doc

1、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色水岸一期二标段项目施工合同文件编号: 时 间: 目 录第一章 工程概况第二章 合同协议书第三章 廉政管理协议书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五章 合同专项条款第六章 万科住宅防渗漏、防裂指标,单户报修指标要求及奖惩办法第七章 安全文明工地操作细则第八章 安全文明工地平面布置图第九章 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第十章 保修协议书第十一章 万科住宅细部检查范围、流程及标准第一章 工程概况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宁波万科金色水岸一期工程二标段 1.2. 工程地点: 鄞县大道以南、滨江路以东1.3. 指标和概况:相关说明:一期二标段住宅建筑面积约为90509平方米

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0164平方米,建筑型式为花园洋房(5层)、小高层(17、18层)、幼儿园(3层)等,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643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3915平方米。1.4. 监理单位: 上海海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5. 甲方代表: 闫峻明 ;乙方代表: 1.6. 工程内容:主体建安:包括桩基、围墙、土建、安装(铝合金门窗等专业分包工程除外)、公共部位精装修;室外总体:包括下水道、道路(含侧石及进户道砖)、停车位、硬景观(但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除外)。室内精装修不在总包范围之内。1.7. 工程造价暂估为:人民币 15145.6829万元。第二条 施工工期3.1. 开工时间:

3、2007年3月15日 ,如有变化甲方将提前书面通知。3.2. 工期基本要求如下表:(可按施工段划分分别要求)填写楼栋编号基础完成至0.00结构完成至1/3(仅高层)结构封顶落脚手架单体竣工总体竣工竣工备案多层洋房及相应的地下地车库部分075.15/077.15079.300712.1008820(其中F-8、F-7、F4、E-4之间的范围要在07.12.1开放)0810.20高层(不包括F-1)及相应的部分077.1078.250712.10084.20087.10F-1高层及相应地库部分(示范区在6层)077.1078.150711.15084.20087.10第二章 合同协议书甲方:宁波万

4、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六公司鉴于乙方拟承建 宁波万科金色水岸一期二标段 ,甲方接受了乙方以人民币 万元(大写:一亿伍仟壹佰肆拾伍万陆仟捌佰贰拾玖元整)(暂估)做为本工程施工及竣工保修的总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 本协议中所有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2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2) 本合同; (3) 中标通知书;(4) 投标书;(5)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6) 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7)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8) 图纸;(9) 其他有关文件。3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

5、,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4 考虑到甲方将按以下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乙方在此与甲方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5 考虑到乙方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乙方。6 为此,双方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电话: 电话: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三章 廉政管理协议书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并作为甲乙双方

6、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甲方廉政管理职责: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 甲方有责任对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执行廉政情况实行监督,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甲乙双方廉政管理会议。4、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万科职员手册,如违反此规定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罚。5、 甲方人员参加乙方单位的宴请及各种会议,需经主管领导同意,会议所发的礼品、礼券(现金)均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6、 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政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继续发生,并

7、报告主管领导。乙方廉政管理职责:1、 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2、 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万科职员手册等有关廉政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廉政管理会议。3、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需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券(现金)应先征得甲方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报送甲方人员的名单,如有违反规定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乙方当事人200-500元扣款,后果严重的取消乙方单位参加万科开发项目施工招投标资格。4、 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用不正当

8、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在乙方相应工程款中扣除,甚至终止工程项目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 如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6、 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政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地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连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7、 乙方任何人员向甲方人员行贿,无论是甲方索贿,还是乙方主动行贿,一旦此事被确认,乙方均自愿在原合同基础上让利20万元。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 合同文件使

9、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法规1.1. 合同语言:本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和解释、说明。1.2. 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浙江省及宁波市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规、条例。1.3. 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国家及当地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和宁波市颁布的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二者均要满足。第二条 图纸2.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结构、水、电、煤气等全套施工图纸及说明各十二套(含四套用于竣工图,竣工前发放),或另行约定分批交付图纸计划。2.2. 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

10、,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2.3. 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14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第三条 工程监理3.1. 甲方委托监理单位(详见第一章工程概况1.4条约定)负责本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生产、成品保护、细部检查管理、交付入住配合等方面的监理工作,并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全面负责现场协调管理。3.2. 甲方将本工程施工

11、监理合同复印件在本合同签署后14天内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后7天内将合同中监理对乙方的管理工作等条款的意见或看法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逾期将视为认可。3.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监理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第四条 工程承包方式4.1. 实行包工、包料(甲供材料、甲方分包工程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4.2.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4.3. 本工程主体部分应由乙方自行施工不得分包。4.4. 除合同文件有约定外,乙方若对部分工程采取分包应事先将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上报甲方,征得甲

12、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实行分包对乙方负责,乙方对甲方负责的责任制。4.5. 乙方应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并对所有供应商及对所有分包配合单位承担管理责任。第五条 工程履约保函及预付款本工程无履约保函,也无预付款第六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6.1. 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6.2. 建筑安装工程中地下室工程(结构)采取按月支付工程款,地上工程采取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地下室6层结构完(仅限于高层)结构封顶(中间验收)脚手架落架单体竣工工程付款每月按已完工程量的50%已完工程量的70%已完工程量的70%已完工程量的80%已完工程量的85%6.3. 室外工程按月支付工程款,每

13、月按室外已完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竣工支付至已完工程的85%。6.4. 每月按实际工程进度付工程款的,乙方应于每月20日将工程进度报表报甲方及监理代表,甲方接报表后先由监理、现场工程师于每月30前完成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核定报表,再由甲方委托的咨询公司于次月5日前完成工程费用审核,甲方由次月10日前完成最终审核,并根据合同的各项扣款确定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付款日为次月25日。6.5. 按进度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参照6.4条。6.6. 工程进展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增减调整费用,乙方按月编制,经甲方审核后的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累计超过30万元(包括30万元)时,在当月进度款中支付,每项技术变更

14、或签证的付款数为审核价的70,另外30在工程结算款清算时支付。6.7. 工程款拨付累计达合同总造价的85时,甲方暂停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甲方开始办理结算,拿到竣工备案表、6.10条相关要求且审价完成后,扣除工程保修金,余款在30天之内支付(付款时需提供保修金发票)。工程保修金的返还详见合同专项条款中相关约定。6.8. 当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乙方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6.9. 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当月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请甲

15、方复查通过,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至下月拨付。不合格项目不计入当月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6.10. 工程竣工后,甲方在工程清算报告审批结束,且以下条件全部完成后三十天内支付工程结算款。A、细部检查完成,首批住宅集中交付后;B、三方维修协议签署完成;C、工程结算报告审批结束后;D、应乙方出具的付款申请书、发票等资料提供完整。第七条 甲方代表7.1. 本工程甲方代表(详见第一章工程概况1.5条约定)受甲方委派,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7.2.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2.1 确有必要

16、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7.2.2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给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7.2.3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7.2.4 在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仍决定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7.2.5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

17、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7.2.6 如乙方配合的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拒绝执行甲方指令,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执行指令,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增加的管理费用,并且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处以每次2000-10000元的扣款。7.3.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件、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批件有异议,乙方可在接到指令、批件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书面回复,逾期视作认可。7.4.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八条 乙方代表8.1. 本工程乙方代表(详见第一章工程概况1.5条约定)受乙方委

18、派,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8.2.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8.3.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不能顺延。8.4. 乙方代表及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单方面更换。如乙方代表确需易人,乙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

19、,经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代表更换一次,扣乙方人民币50000元;未经甲方同意,其他管理人员不符一次,扣乙方5000元。第九条 甲方工作9.1. 甲方应在开工前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清除地面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以上工作也可委托乙方办理。9.2. 甲方负责告知乙方施工用水用电位置,由乙方负责接水接电位置至施工现场的管线铺设及安装计量表具并自行负责施工其间的水、电费用。9.3. 负责通至施工区域门口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进出的需要(乙方应在该通道上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道路的畅通,且费用自理)。9.4.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

20、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9.5. 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9.6. 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将八份施工图发给乙方。9.7.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周围环境监测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监测)。9.8.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审核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结果、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9.9. 对放线验线、隐蔽工程等

21、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造成的损失。9.10.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9.11.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9.12. 甲方不按合同完成上述工作而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9.13. 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

22、给乙方所属工人。2、解除合同。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第十条 乙方工作10.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投标标书进行施工组织,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第十四条的约定)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乙方代表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15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10.2. 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

23、离的任何人员。10.2.1.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10.2.2.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10.2.3.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10.2.4.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10.2.5.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10.2.6.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10.3. 乙方代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甲方、监理要求参加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10.4.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

24、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甲方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消化。10.5. 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30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且需乙方公司总工签字确认,报甲方及监理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甲方接到

25、乙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五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仅作为工程验收参考依据,乙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甲方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乙方自身的施工措施。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专家评审(需专家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清单详见第五章合同专项条款第十五条的约定)并由甲方同意,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实际实施的内容以签证形式体现,且实施内容不可超越已审批的方案。10.6. 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

26、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在乙方拿到施工图15天内应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将承担80的责任。10.7.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及有关事宜,其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报送施工计划和已完成工程报表,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10.8. 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乙方的施工日记于次日上

27、午报监理备案。10.9. 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10.10.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10.11. 在本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不允许住人(除现场看守人员外,但需服从项目现场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按500元/人/天对乙方进行扣款。10.12.

28、所有防水工程乙方必须分包给专业防水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防水单位的专业资质、营业证书、操作人员上岗证等资料复印件以及防水工程施工方案须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才能进场施工。10.1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含甲方分包工程,如阳台栏杆、精装修工程等;公建配套工程除外)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10.14. 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10.15.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10.16.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

29、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诉甲方、文物局和公安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专门机构和公安局。10.17.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10.18.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或发生的变更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两天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同时应由乙方代表签署或乙方公章。10.19. 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

30、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函。10.20. 乙方依法根据本合同将工程分包的,对分包单位向其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承担连带责任,凡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由乙方负责对分包单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及时履行该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支付给分包单位所属工人。10.21.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0.22. 合同规

31、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甲方指令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10.23. 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10.24. 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和已移植的树木,乙方也应进行保护及日常养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力而造成树木损坏,死亡,乙方需按实价进行赔偿。10.25.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样板引路”制度( 详见10.25.1-10.25.4),进场后20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监理

32、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10.25.1 样板引路清单及奖罚办法见第五章合同专项条款第十八条的约定。10.25.2 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包括重要的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特别是关于渗漏方面的必须实行样板引路制。主要步骤如下:10.25.2.1 明确工艺流程样板制作之前由甲方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牵头,甲方工程管理部、乙方协助,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细则、相关的规范、法规等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10.25.2.2 制作统一样板甲方项目部将根据工程情况,在开工前明确需要制作样板的清单。10.25.2.3 样板做法施工工艺流程明确后由乙方编写施

33、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和质量检查标准,经审核后由乙方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10.25.2.4 样板确认样板作好后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10.25.2.5 样板交底样板确认以后,由乙方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并作好书面记录。10.25.3 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分阶段提交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样板引路监理细则,由甲方代表进行审核。10.25.4 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甲方将委托监理单位审核乙方的技术交底情况,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各种材料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取

34、样复试,机械器具的准用证。10.2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10.27. 乙方在甲供料管理上的义务: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计划、联系、现场管理协调,对材料质量验收进行把关。乙方对甲供料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后,需书面与供料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所有材料损伤、丢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在对甲供材料付款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材料供应情况签字确认。10.28.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

35、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10.29. 监理单位发出的监理通知单、整改单及甲方发出的涉及现场整改的工作联系单必须限期回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扣款500元/次。且甲方有权指定其他队伍代为实施,相应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10.30. 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第十一条 工期及竣工日期11.1. 工期详见第五章合同专项条款第十六条的约定。11.2. 开工前一周,乙方应根据第五章合同专项条款第16.1条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监理、甲方审批,审批后作为施工总进度

36、控制的依据。11.3. 以上分段工程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监理公司共同验收确认。11.4. 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程总验)之日,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11.5.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除非甲方另有要求,否则工程提前竣工,甲方不支付提前竣工的有关费用。11.6. 乙方不及时上报各类施

37、工计划或计划执行滞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10000元/次扣款。第十二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12.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2.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代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总工期相应顺延。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

38、13.1. 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十四条 工期延误14.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4.1.

39、1. 甲方未能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14.1.2. 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14.1.3.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14.1.4.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具体标准如下:里氏五级以上地震,震中距施工现场五公里以内;一天以上台风,暴雨;38以上高温天气;由宁波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14.2. 由于施工地区当地的特殊原因,可能不定期会出现较长时间的停电现象,尤其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可能会出现一周停电两天的情况。出现此问题时,由乙方

40、根据工期自行安排柴油发电机解决,此相关费用乙方在合同总价里综合考虑,甲方不予以任何相关费用贴补及工期顺延。14.3. 乙方在首次出现第14.1款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情况说明和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审查所有情况并就事件性质决定总的延长时间。甲方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4.4.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备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0.5。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备案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竣工备案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

41、此项赔偿费或以其他的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15.1. 工程质量15.1.1 满足国家或行业的现行的质量检验标准。其中一幢单体获“甬江杯”,争创“钱江杯”。若不能获得“甬江杯”,则处罚本单体结算总价的1%;若获得“钱江杯”,则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整。15.1.2 满足第十一章万科住宅细部检查范围、流程及标准的约定。15.1.3 甲方对质量标准的要求不限于15.1.1条的约定,还要满足15.1.2条约定。15.1.4 如乙方工程实体质量屡次发生质量事故,或有证据表明有偷工减料的事实发生、乙方对甲方(监理)的合理

42、指令及质量要求拒不执行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处以人民币500010000元/次的违约扣款。15.1.5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5.2. 安全文明施工15.2.1 目标:无伤亡事故。15.2.2 实施细则:满足第七章安全文明工地操作细则的约定。15.2.3 场地布置:满足第八章安全文明工地平面布置图的约定。15.3. 质量与安全文明评奖:获“市文明标化工地”,争创“省文明标化工地”。若不能获得“市文明标化工地”,则处罚人民币伍万元整;若获得“省文明标化工地”,则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整。15

43、.4. 第六章万科住宅防渗漏、防裂指标,单户报修指标要求及奖惩办法是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重点关注的工作内容,甲方将根据该条款的约定给予乙方奖励或惩罚。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16.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3. 甲方有权在规范、标准和合同范围内制定验收办法,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参与验收并确认验收数据。第十七条 隐

44、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7.2. 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17.3. 无论甲方代表和监理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

45、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7.4. 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乙方根据分项分部工程内容提交以下材料:17.4.1. 所有原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17.4.2. 钢材焊接、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试验报告;17.4.3. 地基验槽记录;17.4.4.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单;17.4.5. 内外水电安装方面的资料,如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管线预埋,通水通球试验等资料;17.4.6. 自检评定表;17.4.7. 其他应提交的材料。17.5. 为维修方便,乙方应在工程竣工交付之前,向甲方提

46、交每户的水电管路布置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实体结构上标注。17.6. 开工前,乙方为配合甲方进行规划验线工作,需在现场放出各建筑物的边线,为保证放线准确,甲方限定乙方放出的建筑物角点误差2cm,并委派专业测量单位复核。如放线准确,复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放线误差超出甲方要求,复核费用由乙方承担。17.7. 甲方对乙方隐蔽的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力。 第十八条 设备调试18.1. 双方约定需要设备调试的,设备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18.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乙方组织设备调试,并在设备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设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设备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设备调试合格,监理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18.3. 甲方、监理不能按时参加设备调试,须在开始设备调试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不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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